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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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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資訊安全定義

資訊是有形或無形的的資產,舉凡資訊資產、實體資產、軟體資產、服務資產、文件、人員、機關形象與榮譽等皆是;安全則是利用主動或被動的各種方法,來保護或保存一個環境,使其活動的進行不受干擾。因此資訊安全即為了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自然災害等風險,運用一整套適當的控制措施,包括政策、實踐、步驟、組織結構和軟體功能等,來確保資產受到妥善的保護。

貳、資訊安全目標

即確保資訊的機密性(只有經過授權的人才能存取資訊)、完整性(保證資訊及其處理方法的準確性和完整性)與可用性(確保經過授權的用戶在需要時可以存取資訊並使用相關資訊資產),保護資訊資產免遭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,確保資訊蒐集、處理、傳送、儲存及流通之安全。

參、資訊安全政策宣告的適用範圍

以下的資訊安全政策宣告,適用於您在使用「大同區公所全球資訊網」網站服務時,所瀏覽、閱讀、下載之各項資訊內容、資料電子檔案、報表等運用與保護。

肆、資訊安全及保護方式

本所裝設有防火牆、防毒系統及其他相關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,以防止網路非法入侵、破壞或資料竊取,任何儲存於本所網站上之資料,亦會受到完善保護,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及本網站資訊內容之安全。

伍、本網站傳送資訊或電子郵件之政策

本網站傳送有關網站內容變更等資料之電子郵件給您,本網站會在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本所發送。當您傳送電子郵件給本所時,請注意本網站並未對電子郵件加密,若您的郵件中包含敏感資訊(如您的身分證字號等),應考量以掛號郵寄等,替代使用電子郵件之方式。

陸、自我保護措施

請妥善保管您的任何個人資料、密碼等資料,切勿將個人資料,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第三人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
節錄自大同區公所資訊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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